青年人才生活补贴
高校毕业生
1.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资助标准
对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月3000元、1500元、1000元的生活补贴。其中,非徐州籍毕业生给予每年元的探亲交通补贴,驻徐高校毕业生给予每月300元的专项补贴。以上补贴最长领取3年。
申报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2.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与人才签订的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单位纳税证明原件(申报当月的无欠税证明和近6个月内任1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单位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的,还需提供单位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的人才派遣合同和派遣人员名册原件。
3.申报探亲交通补贴的,还需提供非徐州籍生源证明(即高考前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申报方法
由引才单位登录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徐州市“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注册后为引进的人才申报补贴。凡在政策有效期内未进行申报的,政策终止后不再予以受理和补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hrss.x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