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
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分时分站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分站考试的方式。所有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在每个站点内只可报名应聘一个岗位。上一站招聘计划完成后,不再招聘同岗位人员,将在下一站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本次岗位开考比例为1:2。每站报名结束后,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考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沛县人民政府网站、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人社发布)上公布,下一站点重新接受空缺岗位报名,达到开考比例后组织考试。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和地点:
招聘站点 | 报名时间 | 报名地点 |
江苏师范大学 | 3月29日-30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大学生就业招聘大厅(西教2号楼) |
扬州大学 | 4月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扬州市邗江区华扬西路196号扬州大学扬子津西校区信息工程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一楼东报告厅 |
长春理工大学 | 4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 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 就业创业培训室101教室 |
备注:报名方式、时间、地点等信息如有变更,将通过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人社发布)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时提供《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及岗位要求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网签证明)。
2.学院或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
按毕业生报名的和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3.《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者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按顺序编排。因应聘人员提供的通讯方式无法联系到其本人,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及沛县县委编办、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场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的,由招聘单位通知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未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