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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6 13:25: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2017徐州医保待遇,2017徐州医保报销比例,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内容简介

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解读:医保待遇在医保待遇方面,统一了同一统筹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总体待遇有所提升。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扩大了药品支付范围,将医保甲类药品

徐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解读:

医保待遇

在医保待遇方面,统一了同一统筹区域内城镇和农村居民医疗保障待遇,实现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医疗保障的目标,总体待遇有所提升。

提高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对于原新农合参保人员,扩大了药品支付范围,将医保甲类药品和中药饮片纳入支付范围;

对于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原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待遇从500元提高至800元;

将门特(门诊特定项目)病种增加到16种,对原普通居民,增加门特病种11个;

对原新农合,增加门特病种9个,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大病保障能力。

备注:门特包括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肝、肾、心、肺)的抗排异治疗、恶性肿瘤放疗化疗介入治疗、血友病、白血病、重症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双相情感障碍症,下同)、难治性肾病综合症、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型β-地中海贫血、恶性淋巴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肝豆状核变性、巩固期精神病等16个病种。

提升住院报销比例

原新农合参保人员在二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分别比原来提高了5和10个百分点,原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从16万元提高至20万元。

积极引导分级诊疗

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之间设置差别化的住院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引导群众小病选基层。

参保人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需分别办理相应手续,控制县外转诊率,努力实现综合医改提出的参保人员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

减轻困难人群医疗负担

在减轻困难人群医疗负担方面,该《办法》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应负担的费用,由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全额资助;

该《办法》对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的就医,在门诊、住院和大病保险方面分别提高了补偿标准;采取按病种收付费的方式,继续执行原新农合儿童先心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政策,确保待遇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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