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职女职工
适用范围:正常参保女职工,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
享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本地医院刷卡结算),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申请材料:本地生育需准备《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可在人社局官网“材料下载”栏下载)、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如在异地生育,需准备《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粘贴单》、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院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医院等级证明、用人单位出具职工异地生育证明。
二、女职工领取失业金期间
适用范围:本次失业前已在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享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和产前检查费(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申请材料:《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粘贴单》、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院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本人本市银行账号(原件、复印件)。
三、灵活就业人员
适用范围: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发生生育医疗费时处于正常参保无等待期状态。
享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本地医院刷卡结算)、产前检查费(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申请材料:《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本人本市银行账号(原件、复印件)。
四、在职男职工
适用范围:正常参保男职工,且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10个月。在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之间生育的,须男职工配偶头胎且晚婚晚育方可享受;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只要符合国家计生政策,均可享受。
享受待遇:护理假津贴(市医保中心报销)
报销申请材料:《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院盖章)。
五、男职工未就业配偶
适用范围:正常参保男职工其配偶生育期间未就业,且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享受待遇:生育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费(市医保中心报销,按照“在职女职工”标准的50%享受生育待遇)
报销申请材料:《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粘贴单》、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医院盖章)、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复印件,医院盖章)、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女方未参加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证明。
六、居民医保参保人员
适用范围:正常参加居民医保无等待期状态
享受待遇:生育医疗费(本地医院刷卡结算)
报销申请材料: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服务证或准生证(原件、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复印件),社保卡。
注意:除提供以上材料外,由单位代领代发的生育保险待遇,需提供单位的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