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中介服务超市招募公告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有关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1〕2号)精神要求,新沂市行政审批局拟建立线上线下一体化中介服务超市,现公开招募涉企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如下招募公告:
一、招募对象
全国各地有意在新沂市开展如下中介业务,且具备相应资质(资格),或依法不需要资质(资格)的具有相应专业服务能力的中介服务机构均可报名进驻新沂市中介服务超市。
(一)项目建议书
(二)可研报告
(三)项目申请报告
(四)节能报告
(五)环境影响评价
(六)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
(七)安全评价
(八)三项岗位人员培训
(九)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十)水土保持方案
(十一)水资源论证报告
(十二)洪水影响评价
(十三)测绘服务
(十四)竣工测量
(十五)验测平面位置
(十六)土地评估
(十七)交通影响评价
(十八)房地产评估
(十九)施工图设计审查
(二十)工程勘察
(二十一)工程设计
(二十二)工程质量检测
(二十三)工程监理
(二十四)造价咨询
(二十五)工程招标代理
(二十六)建筑消防安全设施检测
二、入驻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法定中介服务资质;
(二)有健全的执业规则以及相应的管理制度;
(三)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公司控股股东及自身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如在本市设立分公司,需有稳定的技术骨干及固定的办公场所;
(五)进驻实体中介超市的工作人员能开展业务咨询、业务洽谈、现场踏勘、签订承接业务合同。
三、入驻办法
入驻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沂市中介服务超市入驻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属事业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三)中介服务机构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中介服务机构业务授权人近3个月内缴纳社保证明;
(四)进驻中介服务超市工作人员的授权委托书;
(五)中介服务法定资质证书(如行业管理要求)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六)中介机构服务事项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信用承诺书(附件2);
(七)各类中介服务法定从业规范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制定。
入驻形式分为实体入驻与网上入驻两种,提出入驻申请的中介机构均视为申请网上入驻,如需实体入驻请在《入驻登记表》相应位置选择实体入驻,我局根据窗口席位与申请机构的具体情况,按照择优原则选取。
请各中介机构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均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行政审批局6楼610办公室(电子件发至邮箱xysqfzx@126.com),市行政审批局将组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结束后,市行政审批局将通知通过审核的中介机构办理入驻。
四、相关要求
(一)服务机构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对所提供资质材料等凭证真实性负责;
(二)服务机构应遵守法律法规及中介服务超市各项管理规定。一经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将采取警告,严重的将停止合作,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三)本次招募活动自公告发布时起,至5月20日
17:00结束。
(联系人:孙首君 联系方式:15852298678)
附件:1.中介机构入驻申请表
2.入驻承诺书
新沂市行政审批局
2021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