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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徐州市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1-21 17:21: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徐州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时间,徐州乡土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流程,2023年度徐州市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内容简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推进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积极推进乡土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根据省市职称评审工作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全市乡土人才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适用于扎根和活跃在我市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具体适用范围如下:

(一)技艺技能类: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包括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相关领域初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具有相关领域中级职称的,可申报转评乡村振兴技艺师。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个人现有职称申报转评同级乡土人才职称,获得的乡土人才职称不作为事业单位岗位的聘用依据。已申报我市度其他职称评审的,不得申报。

二、乡村振兴技艺师

申报评审条件学历、资历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5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2.获得中专学历,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1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3.获得大专学历,从事乡村相关工作8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乡村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3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5. 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从事乡村相关工作4年以上,或取得初级职称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6. 具备博士学位后,现从事乡村相关工作,可申报认定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一)技艺技能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熟练掌握某项技艺技能,对关键工艺有传承创新,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较大作用,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2.设计制作技艺作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技艺表演活动,参加过市级以上举办的展演活动。

3.获得省级“三带新秀”;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人才)奖项;或被认定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在民间技艺传承上取得实绩,受到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带徒学艺1人以上。

4.个人受到市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2次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省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评选奖励1次以上。

5.县级以上美术馆、珍品馆、博物馆、非遗展示馆征集或收藏本人作品2件以上。

6. 参加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6之一:

1.熟练掌握某项实用技术,服务乡村建设,能够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点,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2.应用现代实用技术指导服务对象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帮助其提高经济效益20%以上;实践技术或方法等工作总结编入市级实用农业技术手册等刊物 1篇以上。

3.实用技术特长较明显,获得省级“三带新秀”;或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或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三等奖2次以上;或获得相关知识产权成果1项以上,并在实际生产中得到应用,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

4.个人获得“粮食生产大户”“科普带头人”“技术能手”“十佳农民”“杰出农民”“农民标兵”等市级以上评选奖励或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人才)奖项;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相应省级以上评选奖励。

5.参加市(厅局)级部门以上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县级以上部门下达的项目,项目已经结题并通过验收。6.参加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经营管理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5之一:

1.接受新理念、新知识强,注重学习现代科技、信息等手段,参与创办小规模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2.获得省级“三带新秀”;或获得“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十佳农民”“杰出农民”“农民标兵”“科技乡土人才”等市级评选奖励或荣誉称号;或获得市级以上专业(人才)奖项。

3.参与创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受到市级奖励;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相关先进事迹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次以上。

4.受到省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 1次以上;或受到市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2次以上;或带动农村劳动力或农户就业,人均经济收益比当地平均收入高20%以上。

5.参加省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具有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乡村从事相关工作的,可不受年限限制申报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三、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

申报评审条件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乡村相关工作 7 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可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 1年以上;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现从事乡村相关工作,可申报认定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一)技艺技能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4之一:

1.掌握某项技艺技能,在技艺传承、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

2.设计制作技艺作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技艺表演活动,参加过县级以上举办的展演活动。

3.个人因技艺技能突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评选奖励1 次以上;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4.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5之一:

1.掌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等领域的实用技术,能解决相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益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2.在应用推广现代实用技术方面取得实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过县级以上专业(人才)奖项;实践技术或方法等工作总结编入县级以上实用农业技术手册等刊物1篇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部门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乡镇级下达的项目。

4.个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1次;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5.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经营管理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4之一:

1.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注意学习现代科技、信息等手段,创办或参与管理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2.创办或参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3名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均经济收益超过当地平均收入,相关先进事迹在县区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次以上。

3.获得“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县级以上部门专业(人才)奖项;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4.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乡村从事相关工作,可不受年限限制申报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四、申报评审政策

(一)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5月31日(学历要求是中专学历的,包含高中学历),业绩成果、论文等应为申报人取得现职称后获得的。

(二)从事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对应专业的申请人,具备相应系列(专业)相应层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能力业绩水平,可在乡土人才职称评审结果公布后,同时向工程、工艺美术和农业系列评审委员会申请授予对应专业相应层级职称。

(三)适应乡土人才职业发展需要,在乡土人才职称评审结果公布后,申请人可向徐州市技能人才评价管理中心(联系人:钮兴丽;电话:0516-83907806)申请核发江苏省相应职业(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的,可同时核发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取得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的,可同时核发相应职业(工种)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实行申报承诺制。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承诺提供的相关表格、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并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申报程序

(一)申报人员通过互联网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注册个人账号---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报信息后(在申报基本信息中的“申报评委会”里选择“徐州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并按本通知有关材料要求准备相应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8月30日9:00至10月9日17: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申报材料由工作单位进行核实并盖章后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初审;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县(市)区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成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县(市)区行业协会、学会进行核实并盖章后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初审;申请人无工作单位,且是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成员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市行业协会、学会进行核实并盖章后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受理审核;其他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受理初审。

(三)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本地区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并在部门网站上(或以其它公开方式)公示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公示结束后,在《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相应栏目盖章。于10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并在省一体化经办平台中提交初核通过人员信息。报送材料时须提供《徐州市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用Excel做表),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呈报单位全称和申报人总数。

六、申报材料

(一)《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成A4纸后从中间骑缝装订,每份按内容要求签字盖章。

(二)申报人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公示情况证明,须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职称申报材料合订本,编页码,左侧竖向胶装,不要使用拉杆或订书钉装订。具体内容为:

①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③继续教育证书及参加有关业务培训学习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④业绩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个人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参展证书等(复印件)以及专利受让单位的经济效益证明、带动农户增收致富的效益证明、主持或承担项目获得的社会与经济效益证明等,提供材料应与《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相符。

(四)申报材料装入不易破损的牛皮纸档案袋或文件袋,档案袋正面贴上《申报材料袋封面》(附件3)。《申报材料袋封面》用A4纸打印,填写信息后加盖单位公章。

(五)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评审结束一年后集中销毁。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事项

(一)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及有关行业协会、学会要高度重视乡土人才中初级职称申报工作,认真核实申报材料中的信息。

(二)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线上线下同步核实申报材料,做到坚持标准、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是否具备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真实有效、纸质材料与网上填报信息是否一致等,同时要注重申请人的专业能力水平和在“三带”方面的业绩成果,确保申报质量。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申报材料不完整的、不规范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充的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三)根据有关规定,需按初级80元/人、中级200元/人标准缴纳评审费。评审费在申报材料初审合格后,由各有关单位集中报送材料时一并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开具财务收费票据。对符合乡土人才技艺技能大赛奖励办法的,不再收取评审费。

(四)未在网上填写申报信息、未经过人社职称部门审(复)核、未及时缴纳评审费的视为无效申报,申报材料不予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直接受理申报人员个人报送的纸质材料。

(五)评审通过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栏目自主下载中初级职称电子证书。

(六)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努力提升服务水平,真心关爱乡土人才,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市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

八、申报材料报送地址

市乡土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地址:市行政中心东三区369室市人社局人才开发处,联系电话:85609896。

丰县职称部门地址:丰县新城区行政中心西一号楼525室丰县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9217708。

沛县职称部门地址:沛县县委西楼六楼607室沛县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9675666。

睢宁县职称部门地址:睢宁县东升街35号睢宁县人社局402室人力资源办公室,联系电话:68069559。

邳州市职称部门地址:邳州市创业创新服务中心210室邳州市人社局人才开发科,联系电话:86336398。

新沂市职称部门地址:新沂市钟吾南路17号城投大厦909新沂市人社局人力人才资源管理和对外合作科,联系电话:88898366。

铜山区职称部门地址:铜山区科技创业大厦B733室铜山区人社局专技科,联系电话:68936629。

贾汪区职称部门地址:贾汪区政府A楼219室贾汪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66889667。

鼓楼区职称部门地址:鼓楼区中山北路253号鼓楼区人民政府102室鼓楼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科,联系电话:87636102。云龙区职称部门地址:云龙区和平大道66号云龙区政府749室云龙区人社局人才科,联系电话:80803749。

泉山区职称部门地址:泉山区解放南路延长段26号泉山区政府317办公室泉山区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联系电话:85806118。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职称部门地址:经开区科技大厦1022室经开区组织人事部人才办,联系电话:83255157。

联系人:曹元娜;联系电话:85609896、19852109312;邮箱:xzrckfc@163.com。

附件:(点此下载)

1.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徐州市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      

3.申报材料袋封面      

4.申报材料附件目录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