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30 10:27:02
内容来源:互联网
关键词汇:徐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徐州工伤保险赔偿条件,徐州工伤保险赔偿材料,徐州工伤保险赔偿办理指南
内容简介
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三、伤残补助金:1、一级至四级伤残:(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二、停工留薪: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三、伤残补助金:
1、一级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六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七级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工伤死亡
(1)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
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
工伤医疗费用申报:
已纳入徐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在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工亡待遇申报:
已纳入徐州市工伤保险基金管理、单位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工伤。
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
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保险待遇审批表》。
工伤医疗费用申报:
1.门诊及急诊入院医疗费费用报销:
(1)门诊:①工伤认定书(原件)、②发票(原件)、③病历(原件、复印件)、④配药清单(原件)、⑤检查化验报告(复)。
(2)住院:①工伤认定书(原件)、②发票(原件)、③出院记录(原件)、④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2.继续治疗或旧伤复发住院治疗医疗费费用报销:①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②门诊病历(原件)、③病情证明(原件)、④工伤保险结算汇总表、⑤工伤保险介绍信(原)、⑥发票(原件)、⑦出院记录(原件)、⑧明细汇总清单(原件)。
工亡待遇申报:
1.工亡:①《徐州市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审批表》;②《工伤认定书》、③职工死亡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复印件)。
2.供养:①工亡职工月供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②供养亲属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③供养亲属无生活来源证明(原件);④供养亲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1、一次性伤残补助、伤残津贴、护理费待遇:【详情】
2、工伤医疗费用申报:【详情】
3、工亡待遇申报:【详情】
办理时限:当月受理,次月结付
办理地点:
徐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址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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