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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17 15:16:03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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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徐公积金〔2022〕9号为积极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和企业,稳妥有序处理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有关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2年4月至5月,受疫情影响

关于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2〕9号

为积极配合做好我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更好地服务职工和企业,稳妥有序处理受疫情影响的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有关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年4月至5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缓缴终止后应及时办理补缴。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此次申请缓缴并及时办理补缴的企业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2022年4月至5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后的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降低缴存比例期满应当恢复原缴存比例。

三、因疫情影响,2022年4月份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做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四、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因提供的材料在2022年3月29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2022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

五、积极倡导职工网上办理业务,市公积金中心已开通手机公积金APP、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xz.gov.cn)、支付宝等线上服务渠道,提供7*24小时服务,本市缴存职工可以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支付宝(由市民中心进入公积金界面),注册后即可在线办理相关公积金个人业务。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请拨打服务热线:0516-12329。

特此通知。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

2022年4月13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