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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招聘对象

发布时间:2024-04-05 18:10:01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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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招聘对象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

江苏省沛县中等专业学校面向毕业生赴外公开招聘编制教师

招聘对象

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和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过劳动(聘用)合同或未存在过事实劳动关系,未曾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毕业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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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沛县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140号)等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不予递补。

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前,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沛县中等专业学校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体检、考察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制作体检、考察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通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