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惠对象
按照"公平正义、弘扬正气、挟贫济困"原则,具有徐州市户籍,年龄60周岁以上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列为普惠养老对象:
(一)特困、低保对象、享受生活补贴的重度残疾人(不包括精神残疾者);
(二)烈士父母及配偶;
(三)因战四级以上残疾;
(四)"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五)中央、省、市评选的"道德模范";
(六)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中老年人;
(七)省级(含)以上劳动模范;
(八)具有以上同等条件的其他人员。
非徐州市户籍,年龄60周岁以上并且符合《关于加快建设淮海经济区人才高地的意见》(徐委发〔2018〕8号)条件的A、B、 C类人才父母。
办理程序
按照规范高效原则,符合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
(二)能证明相应身份的证件、荣誉证书、证明材料等。
县(市)区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盖章确认后,将申请材料上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于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市民政局出具的《徐州市普惠养老审核表》与提供普惠养老机构签订《入住协议》;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普惠养老服务,就是在基本养老服务之外,面向广大老年人、靠市场供给、由政策引导的一种服务。形象地说就是政府助力,企业让利,老人受益。普惠养老模式,可以说是对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强有力补充,对解决广大城市老年人,尤其是中低收入且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在选择养老服务时面临的"买不到、买不起、买不好、买不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小编提醒: